截止9月11日,环境与资源法研究委员会部分成员根据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安排,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的初稿在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条的具体措词上提出了修改建议并上交全国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