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专业委员会 >>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 研究动态

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召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座谈会

    日期:2008-10-21     作者:业务部

 

 

 

2008 10 13 下午,市律协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35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座谈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主任马建军主持,11名律师参加。

2008 9 18 ,国务院颁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适用《劳动合同法》。会议认为,该规定生效后将对现行律师聘用制度带来较大冲击,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因聘用关系发生的争议数量将有所上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也将做出相应的调整。会议对律师行业适用《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初步意见,并建议由律协组成专门小组在该意见的基础上在本市各律师事务所中进行进一步调研。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