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市人大法工委来函征询《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8月15日书面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修改意见共计10条,包括格式条款、经营者的义务、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责任等章条文的内容。市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光大所洪亮律师、
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联合所马永健律师、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天一所刘路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