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9日下午,市律协不动产征收(动迁)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度第二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马永健律师主持,委员会40位委员共同参会。
为进一步研究上海法院审理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升委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此次会议就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分割民事纠纷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并对不动产征收(动迁)案例及研究论文收集要求进行了统一汇总。
房屋征收民事纠纷政策性、伦理性强,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征,案件代理有一定难度,委员会副主任张崇华律师结合办案经验,就城镇公有住房他处有房、居住困难的认定问题;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次承租人)能否参与征收补偿利益分割问题;私有房屋征收中房屋实际使用人能否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问题;私有房屋的部分产权人在房屋征收时已经死亡,部分继承人与征收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效力问题;独生子女在宅基地征收中因独生子女身份而获得增加的补偿利益归属问题;家庭内部协议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因征收或者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分割产生的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等问题作了分析介绍,委员们结合执业经验就前述问题展开了充分的讨论。
本次全体会议,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议委员每年度应向委员会提交一篇不动产征收专业论文和一篇不动产征收案例,该提议获得到会委员的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