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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八届理事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报名通知

    日期:2008-05-09     作者:市律协业务部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提升上海律师整体执业素质和水平,实现律师行业的整体优化,根据上海律师业务及专业化分工的特点,经八届律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对原先18个业务研究委员会予以调整,将原先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委员会、青年律师成才研究委员会上升为专门委员会,即,律师事务所规范与发展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同时,增设环境与资源法研究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研究委员会。为此,八届律协理事会仍设置业务研究委员会18个(见附件一),归口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
业务研究委员会定位为“专业型的委员,开放性的活动”。研究委员会的组成遵循专业性、开放性、自愿性原则。现向全市执业律师公开招募委员。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我市执业律师,品行良好,未受过有效投诉或其他各种处分;
    (二)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协工作及研究委员会活动;
    (三)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或曾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学教学科研单位、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在相关专业法律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如在期刊上发表过该领域法律专业文章或承办过在某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行业知名度的案件(项目)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过荣誉称号(奖励)。具体标准可由会长会议根据该业务领域特点制定。
二、报名方式:
(一)采取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的方式;
(二)每位律师一般只参加1个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报名活动,最多不得超过2个研究委员会的报名;
(三)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必须打印,并加盖公章),表格可下载(见附件二);
(四)请将打印好的表格,连同所发表的专业法律文章及其出处复印件或所承办案件(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或荣誉称号(奖励)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
(五)七届理事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如希望继续担任原所在业务研究会委员或改任其他业务研究会委员的,也必须重新履行此次报名手续。
三、委员产生方式:
    (一)委员名单最终由分管会长报会长会议议定;
    (二)每个业务研究委员会设委员20-50名,个别委员会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名额;
    (三)每个律师事务所担任同一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四、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产生方式:
    (一)主任原则上由委员民主竞选产生(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二)副主任由主任在委员中提名产生,原则上为2名。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8年5月23日。
六、公布方式:
委员人选确定后,名单将在东方律师网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业务部
邮编:200032
  联系人:庄燕 潘瑜
电话:64030000-108/140
欢迎本市律师择专业所长踊跃报名。报名的律师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拟参加竞选主任的律师请一并附上书面竞聘报告(2000字内),详细阐述组织和开展该研究委员会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上海律协八届理事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设置情况
一、     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
二、     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
三、     行政法律研究委员会
四、     公司法律研究委员会
五、     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
六、     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委员会
七、     银行金融法律研究委员会
八、     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
九、     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
十、     涉外法律研究委员会
十一、  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
十二、  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研究委员会
十三、  项目建设与项目融资法律研究委员会
十四、  世博法律研究委员会
十五、  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
十六、  财税法律研究委员会
十七、  环境与资源法研究委员会
十八、  未成年人保护研究委员会
 
附件二:上海律协八届理事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FCKeditor/STORE/080509ywyjh.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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