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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基金、银行、证券、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召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日期:2017-09-22     作者: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上午,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和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联合召开“《私募投资基金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市律协副会长管建军、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马晨光、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丁德应、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冯加庆等30多名律师。

       市律协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马晨光律师首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会议议程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包括私募基金的立法进程、当前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条例出台的现实条件。随后,冯加庆律师、丁德应律师、马晨光律师和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郑霄潇律师 依次结合各自的执业经验和行业特色进行了主题发言,并针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在自由讨论环节,参会律师们结合实务中遇到的难题和主讲嘉宾进行了互动交流。

       最后,市律协副会长管建军律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管建军副会长概括了与会律师们提出的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的相关建议,并就与会律师未提及的方面进行了补充,进而提出了富有深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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