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7日上午,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政府与社会资本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建设工程质量与工期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由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先伟律师担任主持人。本次研讨会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共约3100余人参会。会上,王先伟律师简要交代本次会议背景,并提出为进一步解决层出不穷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
本次研讨会设置演讲环节和嘉宾点评环节,演讲环节共有五位律师发言,依次为: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先伟律师、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谢文庆律师、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赵海江律师、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吴咸亮律师、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顾问朱永超。
王先伟律师演讲的题目是“工程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解与应用实务”,演讲结合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两者的联系和区别进行阐述,特别是针对两者的三大不同点即责任来源、起算时间、责任期限详细介绍了法律实务中如何理解和适用工程瑕疵担保责任的问题。
谢文庆律师演讲的题目是“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纠纷解决”,演讲以案说法,指出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涉及“设计图纸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主体结构安全鉴定、修复设计图鉴定、修复造价鉴定”等等多项专业鉴定,往往涉及高额鉴定费。作为专业的执业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首先要详细了解委托方的诉求和涉案工程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做到对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后果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研判,以便确定具体的诉讼策略。
赵海江律师的演讲题目是“承包人能否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为由要求工期顺延”,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全国各地的工地均不可避免的遭受了影响,疫情主要导致了工地工人无法按时返工、建筑物资不能按时进场、项目工地停工待产等状况的发生,这些状况均会对承包人工期造成不利影响。但不同于疫情刚发生时的情况,随着疫情常态化,可预见性也逐渐增强。承包人不能把“疫情”作为挡箭牌,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于可能发生的工期顺延,就要做好相关的沟通函件、证据搜集工作,妥善保管相关证据资料。
吴咸亮律师的演讲题目是“工期损失赔偿纠纷的裁判模式和诉辩思路”,实践中工期延误判断思路和方法上,会使用简单加减法、过错比例法、合理工期法、关键线路分析法,经过对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关于工期损失赔偿裁判文书以及理论界对工期损失赔偿研究观点的的检索,可以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关于工期损失的裁判模式以及诉辩思路的四种模式:并非简单1+1=2的加减法、实为原因的过错比例法、貌似合理的合理工期法、较为科学的关键线路法。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顾问朱永超的演讲题目是“从裁判者视角看工期司法鉴定的若干问题”,对于工期鉴定的资质目前存在极大的争议,相当多的造价咨询机构未见得就具备相应的工期鉴定能力,但从实践来看,因为工期鉴定之后一般会产生工期延误的损失鉴定,而工期延误损失的鉴定需要由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因此,由造价咨询机构一并进行工期鉴定可以有效的减少当事人负担,并避免出现由两家机构分别进行工期和造价鉴定而可能存在的冲突。
演讲环节结束后,由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咸亮、顾问朱永超作为嘉宾进行了点评。最后,主持人王先伟律师做会议综述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