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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社会矛盾化解委员会参与合办“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与政府法律业务研讨会”

    日期:2015-11-30     作者: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上午,上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闵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黄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在闵行区司法局合作主办了“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与政府法律业务研讨会”。研讨会由市律协行政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缨律师主持,研究会主任张鹏峰律师、副主任王昊东律师、李剑瑜律师、委员顾跃进律师、郑绍平律师等25人参加会议,闵行区律工委主任周郁生律师、宁波律协会长徐建民律师、市律协社会矛盾化解研究委员会主任江净律师等10人应邀参加。

      会议围绕“政府法律业务”专题进行研讨,首先由市律协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会主任江净律师就“政府法律业务——政府行政执法和处罚过程中的社会矛盾预防与化解”专题进行发言。江净律师提出,当前,部分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和处罚的过程中违反行政法有关规定,易引发信访等社会矛盾,律师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应从法律、职权、程序、事实四个方面向政府提出法律建议,规范每个行政行为,从而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并化解社会矛盾。
      之后,市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张鹏峰律师就自己提供政府法律业务的经历,为与会成员分享了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注意的“8个问题”,并提到了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意义和作用,让与会人员获益良多。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石建平律师根据自身在参与政府法律业务工作中的经验总结道,律师在经济管理、招商引资方面,宏观决策等方面都起到了法律参谋的作用,并能协助政府进行法律宣讲,充电宣传员的角色等。与会人员就政府法律业务进行了交流发言,一问一答、思维进行了很好的碰撞。最后,市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缨律师进行了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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