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市律协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由研究会副主任、金茂所吴荣良律师主稿,出具了书面修改意见共计6条,于8月22日提交。
修改意见涉及本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服务工作的负责单位、责任区范围、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及责任承担人等条款。
2011年8月16日,市律协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由研究会副主任、金茂所吴荣良律师主稿,出具了书面修改意见共计6条,于8月22日提交。
修改意见涉及本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保洁服务工作的负责单位、责任区范围、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及责任承担人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