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复旦大学环境法中心、上海市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在复旦大学法学院会议室共同举办“碳关税法律面面观”学术沙龙。此次沙龙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会长张梓太教授主持,邀请了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颜士鹏副教授就欧盟征收航空碳税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颜士鹏教授首先介绍了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的背景。这项措施以欧盟内部的排放权交易计划ETS为基础,从2012年起对所有在欧盟境内飞行的民航客机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征收碳税。随后,颜士鹏教授着重探讨了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的合法性问题,就其违背《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公约的内容进行了分析。最后,颜士鹏教授就中国如何应对欧盟的航空碳税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颜士鹏教授的讲解详实而透彻,对学者、律师理解欧盟征收航空碳关税的原因以及我国的应对措施提供了很好的启示。随后,与会人员在张梓太教授的主持下就这一问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参加本次研讨会的还有复旦大学的师生,律师、环境专业人士等二十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