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日至11日,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特组织委员对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8月12日,市律协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书面修改意见。
研究会副主任鞠恒律师负责了本次意见的研究与征集工作,并与研究会委员沈锡清、扈斌、章乘光等律师协作完成了书面的修改意见,研究会主任周吉高律师统稿后将成果提交市律协。
本次提交的《修改意见》共计十七条,涉及对《草案》十五个条款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