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下午,上海律协刑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刑法委”)、基金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联合举办“私募基金领域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线下、线上会议直播同步进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学者、监管部门的实务专家以及刑法委、基金委委员在内的十余位专家参与研讨,另有本市律师、公司法务等15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
会议伊始,基金委主任马晨光律师致欢迎辞。马律师指出,近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崩盘事件时有发生,给投资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市场中多数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较少,一旦违约无法承担投资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投资人进而追究管理人的刑事责任,寻求促使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路径。私募基金领域的刑民交叉问题纷繁复杂,本次研讨会着眼于私募基金领域中的热点以及难点问题,横跨基金、刑事两大领域,备受律师、监管部门乃至司法机关的关注。
本次研讨会采用圆桌研讨的形式,共分为四个专题,与会嘉宾先后围绕“私募基金领域的法律规制与监管趋势”、“私募基金领域中民刑责任的认定与区分”、“私募基金所涉刑事犯罪的司法适用”、“民刑交叉视野下的私募基金合规实务”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专题一由基金委副主任王婉怡律师主持,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江翔宇博士、基金委委员郭永莹律师、刘冰律师先后就“私募基金领域的监管趋势”、“普通消费者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体系”等问题,结合长期以来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经验分享了执业心得。各位嘉宾从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演变和行业发展趋势出发,探讨了促使监管措施不断趋严的各项因素;并且提出,从目前的行业情况看来,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服务机构应回顾初衷,树立底线思维,制定和落实各项合规、风控要求,既要大无畏地向前,又要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
专题二由基金委委员吴蒙律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曾大鹏教授、吴允锋教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汪奥律师作为与会嘉宾,围绕“《九民纪要》与私募基金民事责任的认定”、“涉刑私募基金的责任划分与投资者追偿”等问题发表各自的观点与看法。嘉宾特别指出,考虑到《民法典》的出台将对现行民法体系带来巨大的影响,关于立足《民法总则》等现行民法规范的《九民纪要》在《民法典》生效之后如何实施的问题,目前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专题三由刑法委主任马朗律师主持,刑法委副主任王恩海教授、刑法委委员艾阳阳律师参与了本专题的研讨。 “私募基金领域高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与司法适用”成为本专题研讨的焦点问题。与一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不同,私募基金的管理人经过基金业协会登记、产品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从业人员也取得了相关专业资格,此类平台“非法性”的认定标准亦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
专题四由刑法委副主任裴长利律师主持,刑事合规委员会主任刘海涛律师、刑法委委员周楷人律师、基金委委员沙剑律师分别就“刑事合规业务在私募基金领域的运用要点”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与看法。嘉宾通过私募基金涉刑案件的大数据分析,从募、投、管、退四个环节深入展开探讨,对私募基金如何进行自查、自纠和避免风险扩大等热点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最后,刑法委主任马朗律师致闭幕辞。马律师指出,“预防思维”、“团队思维”以及“法治思维”成为研究、应对交叉领域难点问题的重要思维。本次跨专业、跨领域、跨团队的研讨意义深远,为私募基金领域刑民交叉实务难点的研究与解决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