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清副会长在开幕式上作精彩演讲
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团组成律师
2007年4月20日,首届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上海召开。此次研究会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主办,君合律师事务所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徐晓清副会长率团代表上海市律协参加此次会议,并在会议上作了精彩演讲。上海律协代表团的成员还有上海市律协民法委员会副主任李家麟律师、沈伟民律师,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冬律师、陆毅律师等。
此次研讨会为期三天,共分为民事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宏观关系、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微观关系、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实体法的关系等三大专题。中国法学会韩杼滨会长、上海交通大学郑成良副书记、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江伟教授、副会长章武生教授、赵钢教授、张卫平教授、全国人大法工委扈纪华副主任、上海市二中院沈志先院长、上海市律协徐晓清副会长分别做了精彩的发言。
此外,沈伟民、李家麟、吴冬、陆毅律师及其他专家学者还与最高人民法院黄松有副院长共同探讨了和谐诉讼论本质、保护弱者到底是立法精神还是司法原则、法院与现代传媒的良性关系等既有实践意义又有理论价值的话题。
4月22日,研讨会在赵钢教授、张卫平教授和金杜律师事务所代表、君合律师事务所代表的精彩演讲中,拉下了帷幕。此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