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下午,上海律协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办“新形势下全球物流运输及单证操作热点问题解析”讲座。由上海社科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主任李小年主讲,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胡小俐副主任主持,共有74人参会,其中线下17人,线上57人参加。
活动中,李小年主任主要通过如下几方面对主题展开讲解:1.运输单证的类型及法律效力国际比较。该部分主要有:(1)运输单证的种类;(2)运输单证的法律效力种类;(3)不同规则下,提单的法律效力对比;(4)个别法域中,法院对于提单法律效力的司法认定。2.“一带一路”建设对运输单证法律体系的影响。该部分主要介绍了国际铁路运输规则,以及各沿线国家加入的国际规则不同导致适用规则不同,指出需要各沿线国家进一步努力达成一致。3.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建议。该部分主要包括:(1)健全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增加所有进出中国港口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适用第四章的强制性规定;(2)完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制度;(3)扩大“实际承运人”的范围,将接受承运人委托在港区内从事货物作业的人纳入实际承运人范畴;(4)明确承运人抗辩理由和责任限制的规定适用于港区内接受货方委托从事货物作业的人;(5)提高承运人单位赔偿限额至《汉堡规则》的标准;(6)引入“电子运输记录”概念;(7)修改货物留置权的相关规定,参照《鹿特丹规则》增加控制权的规定;(8)进一步明确航次租船合同与第四章前六节之间的关系。
本次讲座结束后,参会律师同仁和分享嘉宾又就个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活动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