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7
月
3
日,国家税务总局面向社会征集对拟修订的税务规章《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
8
月
1
日书面提交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修改意见共计五条,涉及纳税地点、申报期限、计税价格、价外费用等条文的内容。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左券所卢国阳律师等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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