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上海律协侵权责任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了“民法典时代的侵权归责实务”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由上海亚太法律应用规则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上海法院原资深法官朱伟老师主讲,由研究会主任方诗龙主持并总结。
本次讲座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朱伟老师重点论述了对于事实的认识,朱老师从医学角度引申出事实,并对事实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事实主要分为四类:案件事实、文学事实、生活事实和自然事实。事实是客观的,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行为和结果,而事由是主观的。第二部分是侵权之债的解构路径,侵权之债审理的路径应以事实为根据。第三部分是证明原理和证明路径,主张应由行为人负举证责任,而事由应该由获利一方(被告)举证。第四部分是解构路径,包括固定事实、确定权利、判定性质以及界定形态。
最后朱老师分享了两个案例,第一个是医疗纠纷案件,第二个是相邻权纠纷案件,进一步强调语义学和形式逻辑作为办案工具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