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报告厅联合举办主题为“信用保险和融资贸易”的业务研讨会。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波、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祝跃光律师共同主持会议,此次研讨会还邀请了裕利安怡集团风险经理蔡志良,近70多名律师参加本次研讨会。
蔡志良经理首先介绍了信用险的运作流程,经营模式,以及信用险目前在国内的发展状况。信用险的推出为企业融资和贸易安全提供开辟了新的道路,解决了企业应收账款的心病,在规避坏账风险,加速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发挥了不可小觑的金融工具作用。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利用信用险的金融属性,虚构交易,暗渡成仓,建立名为买卖,实为融资的融资性贸易,并为之投保信用险。这些行为导致现实中出现了很多保险纠纷与争议。随后,周波主任和祝跃光主任一起结合实践对信用保险和融资贸易的几个核心问题展开研讨:1、融资性买卖合同,包括资金空转型和垫付型融资性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2、融资性买卖是否属于信用险承保范围;3、保险责任该如何认定。
最后,大家对融资性买卖是否属于信用险承保范围还存有争议,但均一致认为被保险人应该在投保时将融资性贸易实情告知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