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办法(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书面修改意见,并于9月21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本次修改意见共计14条,涉及《草案》“管理部门”、“倡导和鼓励”、“收运单位的确定”、“产生单位的申报”、“产生单位的收集要求”和“收运联单”、“相关许可监管”、“对擅自收运处置的处罚”和“对产生单位的处罚和委托处罚”等条文。
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康昕所卢意光律师、副主任、大成所沈涛律师、中天阳所栾晓丽律师、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公义所于丹璐律师、金茂凯德所姚敏律师、正达所吴旅燕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