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下午2点,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第三会议室共同举办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座谈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律师主持,钱翊樑副会长、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唐勇律师及两家研究会的部分委员参加。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一经发布即在网络及其他社会媒体中引起了广泛讨论,其中既涉及言论自由的边界、刑法介入社会管理的尺度等热点话题,也涉及司法机关解释法律的权力分际、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辨别等基础法律理论问题。
会上,与会律师首先对《解释》进行了研读,并对解释中存在争议或疑问的话题进行了热烈讨论。讨论的主要内容涉及《解释》出台的背景、“谣言”的界定、诽谤和评论的差别、浏览次数的认定、《解释》对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规定是否合理、解释所规定的入罪标准是否有科学性等问题。同时,与会律师还针对《解释》就今后办案中可能遇到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探讨。
通过热烈的发言与讨论,与会律师对该解释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对今后办理此类新型犯罪的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