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征询对《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为此专门组织委员进行研究,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并详细阐述了修改理由,并由市律协于2016年3月21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此次修改涉及条文众多、意见阐述详尽,形成定稿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共计22条,4000多字,内容涉及:组织属性;设立、变更或者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主任职数与职责;服务管理平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职能部门工作评议等。
本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主要包括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豪珈所李剑瑜、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申达所张磊,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恒建所郑绍平、中大所葛建生、天之健所杨怀成、上海海关孙媛媛,干事、恒建所周洪波,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申达所项晨、江三角所顾丽菲、瑞和所薛群,盈科上海所陈和霞、凯正所杨仲侃、陈海杰所陈海杰以及申浩所颜丽萍、万隆众信所金玮等律师。另外,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中夏旭波所张鹏峰律师、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联合所马永健律师、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阮露鲁所阮露鲁、市律协业务部也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并进行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