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了最新版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该《指南》主要对资产证券化挂牌流程与报送材料清单做了修订,规定了以电子化形式报送挂牌申请材料、并完善了材料清单的要求和相关附件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在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定之后,上交所于2014年11月26日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申请与转让手续与流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以及风险控制等环节做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和规定。
2015年1月,上交所颁布了《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对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做出了细致规定。该《指南》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前申请与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交方式;登记与挂牌的要求、所需材料、挂牌转让流程;信息披露与后期管理业务流程及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的表格材料的格式要求都作出了具体要求。此后,该《指南》总共经了8次修订。本次新颁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的最大亮点是将电子化报送材料的方式引入登记挂牌业务环节,通过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流程,计划管理人可将申请挂牌的材料以电子形式通过该系统提交,使得申请流程更加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