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操作指引》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上海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特别召开座谈会,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操作指引》发表意见和建议。
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主持会议,召集了副主任沈涛、栾晓丽、委员陆夏岩等律师共同商讨。与会人员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认为该操作指引的制定基本上合理,对于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医患纠纷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并且对于其他人员在处理相关问题是也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其中可能与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相抵触的问题以及对于其中用词不当的地方提出了专业意见。
会后形成书面修改意见共计15条,并于2012年7月16日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