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律师针对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求意见 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草案)》 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垃圾处理过程中运输、收纳、处置等热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并于9月21日书面提交市政法法制办。
本次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共计九条。其中,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会主任周吉高律师、副主任鞠恒、委员许海峰等律师提交了书面的修改意见,并经副主任鞠恒律师统稿完成。
2016年9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律师针对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求意见 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草案)》 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垃圾处理过程中运输、收纳、处置等热点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并于9月21日书面提交市政法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