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 草案 》”)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书面修改意见,并于1月26日由市律协提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修改意见共计28条,涉及《草案》目的、管辖、受案范围、起诉期限、原告资格、适格被告、行政不作为救济、调解制度、简易程序、证据规则、法律依据、裁判形式、裁定救济、申请再审和申请执行等条文内容。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 草案 》”)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书面修改意见,并于1月26日由市律协提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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