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4日上午,上海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法治报社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意见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举行。会上对上海律协将于近日提交全国人大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研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于日前公布并公开征集意见。本次修法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和地位。为此,上海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自9月1日起便向上海律师发出公告,公开征集意见,着手筹备起草《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征集意见通知发出第二日,上海律协刑委会即收到数位律师起草的修改意见,字数均在一万字以上。
本次会上讨论的《意见》是上海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广泛征集上海刑辩律师意见基础上拟定,对《草案》中的二十余处条文提出了修改建议,基本涵盖了此前在媒体上引起广泛争论的问题。上海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部分委员,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王俊民、孙剑明分别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