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下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兴华宾馆政通厅召开了《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季诺律师(方达所)、委员曹文衔律师(建纬所)参加了座谈会。
季诺律师和曹文衔律师以规范房地产抵押的行政管理为立足点,积极建言献策,对《抵押办法》的修订提出了真知灼见,先后就抵押办法的适用范围、房地产抵押的含义、可以和禁止抵押的房地产、抵押物价值、预购商品房的抵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的抵押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季诺律师和曹文衔律师的意见得到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