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意见》提出用两个任期左右时间,中央企业价值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实现诊断科学、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有效、监控到位;实现经济增加值从考核指标向管理工具转变、从结果考核向过程控制转变;价值创造能力明显提升,以更优化的资本结构、更有效率的资本运营、更强的主业获利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从而实现壮大规模与提高发展质量相统一,短期效益与长期发展相协调的目标。
《指导意见》还要求中央企业在业绩考核工作中要更加重视资本的价值形态与配置效率,要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着力引导企业资本投向更加合理、资本结构更加优化、资本纪律更加严格、资本效率进一步提高上下功夫,并且围绕资本运营效率的提高,加快资产周转、减少资本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