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征询《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市律协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研究、征集委员修改意见并详细阐述了修改理由,并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此次修改涉及条文众多、意见阐述详尽,形成定稿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共十九条,1800余字,内容涉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第三条至字词涵义等等内容。
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张鹏峰、 委员曹竹平、戴璐蓉、唐赵巍、吴小乐、韦建国、何芬、司亚军、潘杰、朱畏、邹荣参与了此次修改。阮露鲁律师负责最终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