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及合作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决定起草《律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业务操作指引》,同时,结合国内大力加强大型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的情况,决定与项目建设与项目融资法律研究委员会共同起草《律师办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有关业务操作指引》。
经过一定时间的筹备,两份操作指引的初稿已基本完成。2007年9月5日,在朱树英律师的主持下,举行统稿筹备会议,建筑房地产研究会部分委员以及项目融资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丁晓文律师、副主任朱黎庭律师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尽快完成统稿工作,并在已起草的指引初稿基础上,完成文字、体例、格式、内容等多方面的统一。《律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业务操作指引》将于今年10月底定稿,《律师办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有关业务操作指引》将于今年9月底定稿。同时,为保证两份操作指引的实务性、提升专业性,将于定稿之前安排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