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宜辰律师首先就2009年度,民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医药卫生组的工作概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2010年新成立医疗纠纷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设想,之后,医药卫生组的律师踊跃发言,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
会议还就《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影响进行了讨论,特别是围绕该法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赔偿标准、鉴定模式可能带来什么影响以及司法实践中律师如何应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参加会议的还有民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卢意光、刘晔、孙乐民等近20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