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4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上海律协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的第七届志愿律师(所)环境法律研习班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环境志愿律师和志愿律师事务所代表共45人参加了本次培训。这是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一次到北京以外的地方举办环境法律培训。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李晨律师代表上海律协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和研讨中,来自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嘉兴学院、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多名专家、学者、官员就我国环境法制发展方向及环保法的修改、环境保护的基本问题、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环境法律责任、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环境维权的技巧和风险防范等问题,结合理论、实践和案例,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和分析,对有志于从事环境法律服务的律师帮助很大。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老师还专门就如何通过谈判解决环境纠纷进行了理论和实务探讨,并进行了现场模拟练习,与会律师表示获益匪浅。
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朱洪超律师代表全国律协和上海律协在结业式上发言,对本次环境法律培训给予高度评价,并与中华环保联合会领导一起,向环境志愿律师和环境志愿律师事务所颁发证书。律师们表示将积极参加环境纠纷解决和环境诉讼援助、环境法制宣传等工作,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自10月28日市律师协会网站发布通知后,在短短一周内共收到50多名律师和多家律师事务所的积极报名。由于名额有限,中华环保联合会只能根据报名先后次序录取部分学员参加培训,中华环保联合会承诺其余人员会将在下一次培训时优先考虑。在本次研习班中,共有30多位上海志愿律师获得环境志愿律师证书,并有包括金茂所、汇鼎所、东方环发所、邑鼎所、瑞吉所和钱斌所在内的6家律师事务所成为“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