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市人大内司委征询《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以及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研究、征集委员修改意见并详细阐述了修改理由。 本次修改意见由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易、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唐赵巍、阮露鲁、司亚军,吴小乐等律师主要参与完成。
此次修改形成定稿的《草案》修改意见共计二十五条,四千余字,内容涉及厘清基本概念、规范文字表述、明确行为时限、增设重要条款、完善监督制度等多方面。
2017年5月,市人大内司委征询《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以及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研究、征集委员修改意见并详细阐述了修改理由。 本次修改意见由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易、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唐赵巍、阮露鲁、司亚军,吴小乐等律师主要参与完成。
此次修改形成定稿的《草案》修改意见共计二十五条,四千余字,内容涉及厘清基本概念、规范文字表述、明确行为时限、增设重要条款、完善监督制度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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