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上海市人大拟立法赋予市民“禁烟权”
日期:2009-09-18
作者:俞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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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三大争议问题
1.禁烟范围该不该扩大?
2.违规吸烟,由谁来执法、如何执法?
3.最高罚200元是否合理?
世博会临近,上海应当如何控烟?在近日早报世博日报对申城控烟现状进行连续报道的同时,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也对控烟工作和控烟立法表示了很大的关注,本月21日,市人大就将就未来规范上海控烟工作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中的几大热点话题举行市民听证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钰介绍说,为了在公共场所加强控烟,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草案条例中做了下列这些规定: 1.明确控烟的场所;2.草案明确在禁烟场所应当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对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 3.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做好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禁烟的管理制度并采取一些有效的禁烟措施; 4.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烟场所内停止吸烟,要求禁烟场所单位履行禁止吸烟的职责,有权举报违法行为; 5.法规草案还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个人设定了处罚。
根据市人大最新的征求市民意见反馈情况显示,绝大多数市民都赞成控烟,充分肯定控烟条例的立法意义。目前对于控烟争议比较大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禁烟范围该不该扩大?其次是违规吸烟,由谁来执法、如何执法?再次是最高罚200元是否合理。这其中,“禁烟场所范围”最受市民关注,争议也最大。
在禁烟范围方面,“餐饮场所”的禁烟是市民关注的一大焦点。对此,市律师协会建议,不禁止吸烟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应当设立吸烟区和非吸烟区,违者将予以处罚,吸烟区应当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而BDS控制吸烟工作室的包迪生则认为,200平方米营业面积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应设立禁烟区,禁烟区不少于营业面积的50%。另外,车站、码头等世博窗口单位的禁烟状况也引人关注。对此,史秋琴代表表示,控烟和禁烟之间应该有所区别。对于市民来说,吸二手烟的危害不容小视,在车站、码头、绿地等公共场所吸烟,是很不文明、很不雅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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