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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立法保护社区健身器材 受赠单位负起责任

    日期:2009-10-15     作者: 夏丽霞    阅读:984次
 连日来,新安晚报《小区健身器材谁来呵护》、《健身器材怎能一建了之》等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正积极调研争取尽快出台相关解决方案。

“这是个民生问题”

据介绍,我省从1998年开始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健身器材捐赠建设,陆续向公共场所和社区投放了一大批全民健身器材。一般来说,体育部门在捐赠时都有协议,明确“谁受益,谁管理”。

省体育局分管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初捐赠全民健身器材时,协议只是明确了权利和义务,并没有涉及到维修资金的来源,所以出现了投放后无人出钱修的尴尬。 “器材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必然要更新,目前的制度配套还不是很完善。 ”

“维护资金的难题必须要解决。”这位负责人说。早些年投放的一些器材出现了严重老化现象,加之管理和维护不到位,导致社区居民意见很大,“这是个民生问题”。

探索由政府“埋单”

据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省里正在着手修订《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办法》,在调研的基础上将综合社会各方面意见,办法将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健身器材的维护也将有新的规定。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体育彩票公益金目前还难以做到把维护和更新的费用全部包揽,所以健身器材的维护资金还需要依赖政府投入。芜湖市在这方面做得不错,当地的很多全民健身器材由体彩公益金捐赠,维护资金则由区一级政府承担。

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受赠单位一定要负起责任,在管理好健身器材的同时,尽可能延长器材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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