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慈母溺子案”今日审理将直播 社会人士吁轻判

    日期:2011-06-02         阅读:3,181次


资料图片

东莞第一法院官方微博将全程图文直播庭审实况 558名社会人士签名呼吁对其轻判

“慈母溺子案”今日审理

韩群凤在看守所经过了150多个日夜之后,将在今天接受审判。根据第一法院安排,今日上午9时30分,韩群凤溺子案将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之下公开开庭审理,近二十家媒体聚集在石龙镇见证韩群凤受审过程。

第一法院对韩群凤案件煞费苦心,专门向媒体发布《采访须知》称,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该院将会利用第一法院官方微博对案件全程图文直播。同时,针对韩群凤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特殊情况,法院最终确定仅由中国网络电视台对此案现场同步直播,以减轻对韩群凤的精神压力。

除了韩群凤之外,她的丈夫黄先生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昨日,记者拨打黄先生电话发现,他私自将电话呼叫转移到大岭山一位陌生人的手机上。“被呼叫转移”的罗先生异常苦闷,“我为他做了半个月的电话秘书了”。

记者获悉,除了韩群凤亲友、邻居向检察机关提交的求情书之外,社会公众和团体也发出了求情签名信,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收到558个签名请求对韩群凤轻判。

法院微博全程直播庭审

东莞市第一法院称,该院受理韩群凤故意杀人一案后,十多家媒体纷纷致电要求采访庭审活动,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依法保障庭审的正常进行,法院要求媒体记者需要携带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记者证才能采访。

另外,法院还针对当事人韩群凤的特殊情况进行了特别安排。由于韩群凤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了减轻对她的精神压力,法院确定由中国网络电视台进行现场同步视频直播,东莞阳光网进行庭审录播,并由专人进行摄影提供给媒体使用。

据悉,第一法院还将在该院微博对庭审进行同步图文直播。

新闻回顾

  • 东莞母亲溺杀脑瘫双胞胎 控方称有法定从轻情节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6/02/c_121484900_4.htm
  • “慈母溺子案”引发大讨论 部分脑瘫儿家庭吐心声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6/02/c_121484900_7.htm

审判员有7年刑事审判经验

韩群凤案件已经确定在第一法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目前,该案合议庭人员也已经最终敲定,法院发布消息称,该案将由审判员李缨担任审判长,审判员薛枫艳和人民陪审员钟柏茂依法组成合议庭。

据了解,审判员薛枫艳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她已有着7年刑事审判的经验。人民陪审员钟柏茂担任法院陪审员已有两年时间,他的社会职务是东莞妇幼保健院的副院长,对特殊儿童的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丈夫始终拒露面

竟将来电转到别人号码上

自韩群凤“溺子案”见诸报端之后,其丈夫黄先生一直拒绝正面接受媒体采访,数月以来备受诟病。韩群凤“溺子案”开庭在即,韩群凤的丈夫黄先生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不少网友发表言论称,在回避了媒体数月之后,黄先生应该“有话要说,有话想说”。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黄先生时,竟然发现他单方面设置了呼叫转移,将所有的来电都转移到了一个陌生人的号码上。

将手机来电转移到陌生人的号码

这个号码主人姓罗,多年来一直在大岭山做生意。昨日,罗先生向记者大吐苦水,“我就像他的秘书一样,每天帮他接电话,已经有半个月了。”罗先生称,半个月前他开始接到法院、媒体和黄先生朋友打来的电话,最后才知道自己的手机被对方设置了呼叫转移,“我像中彩票一样被他抽中了”。

罗先生说,了解韩群凤的事情之后,他对黄先生一家很同情,他认为黄先生出面对妻子的案件有好处,“他以这种无赖式的转移电话方式进行逃避,是不负责任的”。

昨日,罗先生再次拨通移动客服热线,“客服人员告诉我,这种情况没办法解决”,他无奈地说,还不知道要替黄先生做多久的电话秘书。

案发前曾接到疑似韩群凤电话

本报记者在采访韩群凤案件的时候,曾经了解到韩群凤与丈夫关系不好。韩群凤的邻居告诉记者,黄先生有不回家的情况,还听到过两人发生争吵。

昨日,罗先生也向记者透露,他使用“被呼叫转移”的号码不久,曾接到过一个疑似韩群凤的电话。罗先生说,去年6月的一天,他接到过一名女子的电话,该女子很急切地在电话中说“老公,你什么时候回家吃饭”。另外,该女子还说了一些为何一直不回家,请他快点回家的话。

结合韩群凤案件,罗先生表示,韩群凤的丈夫不可能随便选一个号码设置呼叫转移,“我现在所用的号码以前有可能由韩群凤丈夫使用过”。

罗先生据此推测,在案发前,韩群凤的丈夫有不回家的情况,韩群凤和丈夫之间由此产生了矛盾。

引发关注:社会各界558个签名呼吁轻判

韩群凤“溺子案”见诸报端后,近一个月来一直引起热议。一方面,韩群凤的亲朋好友、住地居民近千人向东莞检察机关递交了联名求情信,要求对韩群凤轻判。另一方面,5月22日,妇女/社会性别学学科发展网广东子网络、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和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通过网络媒介为韩群凤联合发出签名信,为韩群凤发起自愿签名活动,短短3天就收到了300多封支持签名邮件。

签名信中写道,希望法官在判决时能考虑到这位母亲对儿子13年的爱和付出,考虑到她缺乏社会支持、事实上也缺乏家庭帮助的情况下独力照顾孩子的艰难状况。同时,签名信还称“应该关注到脑瘫儿这个群体,我们希望能够杜绝类似的惨剧发生,希望我们的社会政策能够给韩群凤这样的母亲和家庭以希望。”

昨日,该项签名活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5月31日共收到签名558个,签名者包括学生、教师、公务员、公司职员、农民工等。(记者唐红杰)

新闻回顾:

东莞母亲溺杀脑瘫双胞胎 控方称有法定从轻情节

全国类似韩群凤的人伦惨剧凸显一个问题:拿什么拯救脑瘫儿父母

连日来,南方日报独家报道东莞母亲韩群凤溺杀脑瘫双胞胎自杀未遂的案件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母亲杀脑瘫儿不是个案,我省及全国多个地区都曾发生这种人伦惨剧,广东省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有相应的救助制度,未来将继续改进。

●控方:被告有法定从轻情节

南方日报调查了解到,在案件侦查阶段,韩群凤的家属、邻居、同事以及村民共约四五百人写求情信求情。本报报道之后,案件通过本报微博及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微博转载,开始在网络上迅速发酵,留言求情的网民不断递增。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联系采访,让法院倍感压力。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继续审慎对待此案。

记者从起诉书了解到,检察机关认为,鉴于被告人在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刘律师认为,起诉书如此认定,应当已经有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认定,韩群凤如果是精神病人,结论会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韩群凤应是患有抑郁症,因此责任能力有限,在法律上,这属于法定可酌情从轻处理的情节。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