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治时评

法治时评

精神卫生立法须剔除“权力心理学”魅影

来源:济南日报     日期:2011-07-12         阅读:2,656次

6月10日,备受关注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历经26年漫长孕育终艰难面世,国务院法制办就草案向社会开展的首次意见征集7月10日截止,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方式参与讨论,另有多家专业机构递交了修改建议书。(7月11日《京华时报》)

通过各界的意见表达,《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诸多漏洞已经暴露于人前:诸如“扰乱公共秩序”容易被滥用;采用“危险性标准”存在隐患;监护人权力过大易出现恶果;医生有时候无法认定监护人;医生在认定精神病时权力过大;司法救济机制缺失;“政府投入”形同虚设等。凡此种种,既表明“草案”远非健全和完善,也预示着意见博弈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如何设置非自愿住院医疗制度,是精神卫生立法的重中之重,也是各方僵持不下的难点。“权力过大”的阴影,始终伴随着“草案”的有关争议。这里的“权力”不仅指向行政权力,更指向医生、监护人的“权力”,和司法的权力。应该说,对于各种“权力”的约束,将是精神卫生立法的核心和灵魂,决定着立法行为的毁誉荣辱。

学者王书亚曾说,权力与心理学的结合,构成了现代社会最强势的一种世俗宗教。不受限制的权力,一旦扭曲了心理学的标准,其所产生的灾难性后果将是令人惊骇的。看看有多少上访者被当作精神病人投入精神病院,我们就知道有多少公共权力假心理学之名行作恶多端之实;看看有多少正常公民因家庭财产纠纷而被监护人投入精神病院,我们就知道亲权一旦灵魂出鞘,其作恶的本领一点也不亚于公共权力。

而医生的权力呢?医学判断难道果真是排他性和压倒性的标准吗?谁能保证它永远不会出错?如果一个蹩脚的医学判断,致使一个正常的公民丧失了自决的权利和行动的自由,后者有多少可能像好莱坞电影演绎的那样“飞越疯人院”?这个时候,如果连正义最后的底线——— 司法救济,也悄无声息地隔岸观火,那么你能想象一个正常公民在“监狱”中的绝望和无助吗?

在所有的人伦悲剧中,一个正常人被无端当作“精神病人”可以说是最登峰造极的一种。由此而言,精神卫生立法必须充分保护“精神病人”们自决自愿的权利,他们比任何人都有资格决定自己人生的方向。“强制收治”的专断权力,无可争辩地必须谨守自己的欲望和分寸。

所有可能危及正常公民权的所有形式的权力,都不能口含天宪、一手遮天。包括政府、医生、监护人、法院在内的相关各方,在认定和处置一个“精神病人”时,权力的行使理应交叉验证和互相制衡。在通往精神病院的道路上,立法层面应层层设卡,唯恐“错治一人”;而在离开精神病院的道路上,却应是一路绿灯,唯恐“留下一个”正常公民,哪怕真的出现“错放”,这也是立法不能更改的原则。因为,精神卫生立法,其实质并非是将中国的精神病人“一网打尽”,而是妥善地保护公民权。(张若渔)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