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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应保证公开和独立

    日期:2008-07-16     作者:上海法治报    阅读:1,394次
    据新华社报道,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实施 “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民调从今年开始定为每年举行,民调设为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是:民众对组织工作、组工干部形象、干部选拔任用、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程度,以及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民调有助于官员选拔的深度开放

    这个民调方案一经公布,即刻引发热议。组织部门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地位,执掌干部遴选、任命等相关使命。组织部门现在以民调方式征询民意,肩负重权而问计于民,实为突破之举。通过民调,将组织工作延伸至民众能够置评的地步,提升官员任用、惩治用人腐败等程序的开放程度,无疑是一良策。

    应当说,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受其影响的民众有着太多的体会需要表达,其中不乏质疑、担忧、希冀等复杂的感受。民意对权力有话想说,就需要打破两者之间的距离与隔阂。这次民调制造了机会,提供了党内党外表达各种声音的平台。如此,乐见民调的数据提出佐证,充实官员遴选任用的条件,辅助组织部门辨别邪正,警戒官事。

    现今干部任用前公示,以获取民众反映,已是定例。但中组部民调所释放出的信号不止于此,而是希望组织工作的几大环节 (遴选、任用、督察等)都向民众开放,进而将组织工作放置于更广泛、更稳固的民意基础上。组织工作如此,意味着权力授予更看重民众的普遍认可,寄望于从权力生效的前夕就能赢得民意支持。这次民调所具有方向性引导的价值或在于此。

干部满意度民调不能只是一个民调

    这样的调查,保持独立性当然非常重要。如果调查缺乏独立性而掌控在官员手上,那不等于是组织者自己调查自己了,哪里能调查出真正的民意?民众又哪里敢说真话实话?这样的民意调查既是劳民伤财更是强奸民意。所以中组部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民调”,很值得赞赏。

    公众比对 “独立调查”更关注的是:调查结果出来后怎么办;有关部门会不会公布最终的调查结果; “干部任用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是一份给上级领导看的内参,还是每个公众都看得见?如果满意度很高,那好办,有关部门会毫不犹豫地公开,因为这是他们的政绩;可如果满意率很低呢?公众以手投票表达了不满,有关部门有没有勇气向公众毫无保留地公开不满意率?安徽省某部门前年就曾组织过一次“万人评行风”活动,历时半年、花费约20万元、50多万群众参加其中,声势很是浩大,可因为最终对部门工作的不满意率非常高,组织者害怕评议结果影响投资环境而未公布结果。

    无论调查结果是什么,都必须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公开,只有这种制度承诺才能提高公众参与调查的积极性,只有公布民调结果才能使民意凝聚起来——否则,选择性地公开或者因为怕丑就不公开,民意调查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如果这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民调,既不公布调查结果,也不给公众 “哪个地方满意率低就如何问责”的承诺,那么是很难调动起公众参与调查的热情的。

政治进步需要更多的民意参与

    民意调查这一形式虽然起始于西方,但对中国社会而言,它的作用的发挥,应不仅仅局限于商业的需要和民众对日常生活的感知层面。政治实践中熟练地运用它来进行权力与民意的对话,以及时得到干部任用和权力运行的意见反馈,这不仅是减少施政成本的有效途径,更是提高其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虽然民意调查并不总是表现为对官员强烈的、清晰的、统一的认同,但民众的集体理性最终会占据主流,从而形成相对客观和公正的决策参考意见。

    干部选拔任用,过去我们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中便有考虑和尊重民意的意思。但缺少科学的量化的测量,民意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便比较模糊,很容易被虚置。引入科学民意调查方法,并使之制度化,让民意更加直观具体,才有可能将民意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民意调查的价值和生命力,就在于它的独立性和真实性。确保调查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就必须在机制上有不断完善的考虑,充分考虑民众的参与意识和接受度、调查机构的确定、样本的选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等每一个程序和细节,避免任何形式主义,避免任何信息的垄断,避免任何力量操纵,避免任何利益关联。只有这样,民意才能在政治行政领域里有更充分的表达,民意对权力的监督才能稳稳当当地落到实处。

民意民调如何不是一阵风

    中组部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民意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以确保统计部门独立完成民意调查工作。

    说实话,在 “数字出官”和“官出数字”的游戏中,统计部门的形象与客观、公正、真实越来越远。过去,它没能摆脱官方的掌控而独立地行使职能,那么,在这次事关重大的民调中,中组部一纸通知又能发挥多大神奇的作用?

    过去,我们选人大代表,对那些候选人你根本不认识,你不知道他或她是做什么的,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抑或是企业家,他或她有什么主张、品德如何,能力怎样,有没有热情或责任感,等等,你对他或她的了解等于零,你除了胡乱打勾或者弃权,还有什么办法?在这次民调中,担心其问卷调查的设计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形。还有,对一个人的评价,不同熟悉程度和认知程度的阶层,其结论也必定不同。如何科学、准确地进行鉴别,的确是个问题。

    期望这项活动能够获取真实可信的民意,得出确切的信息,从而杜绝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在干部的任用上,增加民意的权重,而不让 “官意”一言九鼎。

从现在开始把民调当个宝

    “民调”对国人并不陌生。一些国家遇到重大问题时,媒体往往会进行民调,而当政者也总是非常在乎民意支持率,民调结果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变化,往往都会让他们惊恐不已,进而调整政策,遏制民意支持率下滑。其实,国内也有民调,像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就经常搞类似调查,每次也能引起舆论关注,但仅仅是舆论关注而已。因为我们的民调不会对官员产生决定性影响,所以民调结果往往不被重视,他们只是出现在 “3·15”晚会和新闻报道中。因为我们的民调结果没有决定性的价值,所以,很少有人在乎民调。

    我们对民调程序和民调结果的轻视,在一些方面已经让我们付出了惨重代价。发生在瓮安的“6·28”事件震惊全国。事实上,如果瓮安有民调,因移民搬迁、矿权纠纷、房屋拆迁等引发的不满反映到民意支持率上,还会演化成群体性事件吗?但就是因为没有民调程序,没有民调结果,贵州高层无法掌握瓮安党政负责人的民意支持率,也就无法依据民意支持率对瓮安的领导层采取适当措施。

    在现有体制下,民意不可能直接左右官员去留,但完全可以让民调结果通过影响上级决定下级官员的去留,民调同样可以有意义。如果我们重视民调的意义和要更加听取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意见,那么,就真正把民调当成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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