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议政建言:定新规严禁超标产品异地销售
日期:2007-09-21
作者: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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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 广东 http://cppcc.people.com.cn/GB/34962/35010/index.html省政协召开九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议政。由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牵头组成的调研组认为,广东是食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大省,且毗邻港澳,维护食品安全责任重大。调研组提出了要加强特色食品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严禁超标产品异地销售,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具体措施。
“珠江水、广东粮”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享誉全国,广东食品工业总产值仅次于 山东 http://cppcc.people.com.cn/GB/34962/35003/index.html,居全国第二。今年6月,省政协组成3个调研组,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健全、法律法规滞后、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缺陷等问题,分赴东莞、中山、潮州等6市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走访食品企业、商贸市场和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调研组了解到,许多具有广东特色的食品如广式腊味、凉茶、凉果、腌制水产品等,既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地方标准,严重影响了这些行业的发展和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因此,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省人大常委会已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三读”,不久将出台。调研组建议,即将出台的条例可补充几方面的内容: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把生产许可证作为领取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以利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增加对农(兽)药残留超标的初级农(水)产品生产者的法律责任规定,针对一些地方的市场查出超标产品后,货主又拿到其他地方出售的现象,建议加上“就地销毁,并严肃批评教育”的规定。
由于珠三角地区部分农田中的铜、铅、锌等重金属元素的平均含量均超过了全国土壤背景值,调研组提出,要加大对主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区域土、水、空气等的普查监测力度,结合正在进行的省市县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划分各大类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的重点发展地区、限制发展地区和禁止发展地区。对于已经污染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治理和修复。
广东省副省长佟星在通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时坦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行业10人以下的作坊式小企业占74.8%,制约了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调研组提出,从实际情况出发,建议重点抓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在中小企业集中地区,可借鉴中山市小榄镇推动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连片集中生产、统一采购、统一产品出厂标准、创建统一品牌的成功经验,加强对小作坊(小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引导和扶持。在专业镇,可按 政府 http://gov.people.com.cn/GB/index.html引导扶持、企业投资参与、成果效益共享的原则,建立中小企业技术中心,接受参与企业的委托,从事新产品开发、标准的修订和企业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产品开发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行为无序,缺乏权威性和及时性,甚至含有炒作成份的情况,调研组建议,一般的食品安全信息由监管部门把关并发布,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经省专家委员会作出评估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