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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司法局召开“依法治校”工作律师事务所座谈会

    日期:2005-03-1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2,791次
    3月18日上午,区司法局召开“依法治校”工作律师事务所座谈会,就2005年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活动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副局长张巍、律公科和法宣科负责人以及9家参与“依法治校”活动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2004年“依法治校”工作进行了简短的总结。2004年2月,区司法局和区教育局携手,在全市率先开展“依法治校”活动,组织我区9家律师事务所与57家教育机构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一年来,律师在促进教育机构工作规范、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工作受到教育系统的欢迎。今年年初,我局还向全部教育机构发放《“依法治校”法律服务意见反馈表》,并随机走访9家教育机构,听取教育机构对律师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超过83%的学校对律师服务作出了“好”或“很好”的评价。
与会律师对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并根据工作实际,对今年的“依法治校”活动提出了许多建议。正义华夏律师事务所就如何完善聘用教师“双轨制”合同提出了建议;沪南律师事务所就学校聘请外籍教师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汇鸿律师事务所就学校劳务用工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各律师事务所还就法制宣传、学校管理等问题积极进言献策。
张巍副局长对今年“依法治校”活动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抓好平衡发展。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机构的主动联系、沟通,为教育机构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二要抓好典型个案。各律师事务所要在工作中就一些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尤其是涉及学校管理层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意见书等形式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管理的改进;三要做好宣传工作。对好的案例、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进行推广宣传,树立典型;四要立足长远。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服务,使教育机构进一步强化“有问题找律师”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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