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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成功举办

来源:广东律协     日期:2019-07-09     作者:广东律协    阅读:46,8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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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协办的“第十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广州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税务机关及律师事务所的财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等100余人齐聚一堂,就论坛主题“现代国家治理下财税法理论体系创新研究”展开了热烈、深入的学术探讨。


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兴印,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朱文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富强,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等出席论坛。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副校长杨卫华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部副主任林蔚作论坛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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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姜滨致辞


姜滨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今天我们已走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现代国家治理下税法理论体系创新很有意义。姜滨副会长对研究会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要更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二是更加科学精准。探索推动运用大数据技术建模,确保税收水平与宏观经济形势、政府民生政策、企业经营状况、家庭收入状况相适应。三是要更加便民利民。要强化服务型政府定位,赋予政府部门特别是税务机关更大责任,要强化税务机关法定服务和手段建设职能,以及普及税法职能,树立服务型税务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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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副会长吴兴印致辞


吴兴印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每届论坛都紧扣社会经济热点问题和财税法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研讨成果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充分认可,对全省乃至全国的财税法律、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近年来,波澜壮阔的财税改革实践为财税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而其所形成的理论成果又及时用于指导实践, 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完善。客观来说,我国财税法基础理论虽然基本创立,但由于它形成的时间不长,还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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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朱文建致辞


朱文建书记指出,经过大家共同的支持,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已经逐渐发展为广东乃至全国财税法学界富有影响力的学术品牌,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的充分认可,其影响力也逐渐扩展到海峡两岸。作为论坛长期的主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见证了论坛的成长,论坛也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提供了很好的宣传平台。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一直立足于财税法学术热点,致力于为中国财税法治建言献策,希望更多的实务界人士参与财税法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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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

研究会会长张富强致辞


张富强会长在致辞中提到,财税是国之重器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环节,日益牵动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与国际经贸格局的演变,国家对财税法治需求也越来越急迫。希望在座的各位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们能够围绕会议主题,尽情发挥、各抒己见,为新时代实现我国财税领域的“良法善治”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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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上,与会人员围绕“现代财税法核心理论的探索与重构”“财税法理论的创新与价值重构”“律师在财税法理论探索中的积极作用”等三个主题展开了研讨,共有11名专家、学者进行了主题发言,6位与谈嘉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各位专家学者展现出深厚的学术功底,论坛讨论也在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下精彩纷呈。专家学者的独特见解不仅拓展了理论研究的学术空间,也为现代国家治理下财税法理论体系创新研究提供了更具实践意义的建议。


论坛最后,林蔚副秘书长作了总结发言,对本次论坛主题及各位嘉宾的发言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非常期待下一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的到来。第十七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在全体与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下了帷幕。(拟稿、摄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核稿:余烨欣,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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