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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15家法院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

来源:河南日报     日期:2012-03-21         阅读:90,703次



河南省15家法院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1个月共受理89起案件

维护劳动者权益可以更快更好

漫画 王伟宾

   今年2月,(河南)省高院党组决定,郑州、平顶山、鹤壁、焦作、周口等5个中级法院及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等10个基层法院试点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3月20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试点1个月,15家试点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共受理案件89件。

鹤壁中院在审判庭挂牌当日就调解并履行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劳资双方握手言和。打工者胡某当庭拿到8600元调解款时,连夸法官办案神速,真正体现了“群众第一、民生优先”。他同时坦言,以往务工不敢维权,维权最担心“耗不起”。

劳动者维权实现专案专办

河南是劳动力大省。近年来,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增多,就业、保险、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以诉讼形式不断涌向法院,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月15日,省高院党组决定,在全省确定5家中院和10家基层院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集中解决劳动者权益保护纠纷。

2月21日,焦作中院率先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作为基层法院中的试点单位,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首次开庭时,全庭法官宣誓:工作中,我们要真情关爱、真心帮助、真诚服务涉诉劳动者,尽心竭力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决不能让劳动者流汗、流血、再流泪。

1个月来,15家法院试点工作进展有序,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实现专案专办。其中,周口中院要求除指定2个基层法院为试点外,其他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组织。

多方联动形成化解矛盾合力

省高院党组要求,试点法院在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时,要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既要确保经济困难的劳动者打得起官司,又要确保有理的劳动者打赢官司;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快速及时立案。

为全面摸排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情况,一些试点法院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邀请辖区政府法制办、信访局、人社局、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负责人举行座谈,就办理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数量、解决方式及办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进行交流,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的推行创造了较好的局面。

“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试点工作是一个亮点,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持续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汤正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法院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维权担心“耗不起”

维权劳动者在认可试点工作的同时,也对试点法院充满期待。不少维权劳动者期待法庭审理案件时,能做到更快、更及时。原因在于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打维权官司,用工单位就在城市里,可以边生产经营边打官司,然而务工人员却要为打官司在城市里停留,吃住成本高,因此劳动者维权最大的担心是“耗不起”。

“期待法官依法用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一名维权的务工人员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在判决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时,依法给劳动者判得“二倍工资”,就能剥夺当前普遍存在的用工单位拒绝订立劳动合同的“优势”,大大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维权的能力。(谢建晓 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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