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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 创新发展——省律协举办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复查工作业务研讨交流会

来源:福建律协     日期:2019-08-09     作者:福建律协    阅读:46,822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惩戒工作,提高省、市律协执纪工作水平,7月26日-28日,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复查工作业务研讨交流会在永泰召开。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林坚受邀出席并讲话。

  林坚处长指出,律师协会要突显管理功能;要从完善制度、规则入手,坚持惩戒与预防并举,加强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要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以高姿态、严要求的作风,开创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工作新局面。

  会议为期三天,分为四个阶段,重点围绕起草或修订的五个规则、四项制度、三个手册组成环节、两个读本、一套办案文书进行讨论审议。与会人员畅所欲言,重点对“处分程序规则、不尽职代理认定、执业利益冲突以及执纪工作疑难问题”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与会人员还现场观摩了福州律协惩戒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福州律协惩戒委会议上,各案件的调查组委员依次陈述了案件的调查过程与查明的事实、处理的建议及依据。参会委员在对上会案件进行充分审议后,表决通过了处理决定。参加观摩的委员与福州律协惩戒委委员一起探讨了惩戒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福州律协惩戒委委员代表还介绍了惩戒案件调查、利益冲突案件办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林雁副会长充分肯定此次观摩会议,表示对今后各地市律协惩戒工作的开展有所助益。

  福州市司法局调研员岗永红、律师工作处处长王惠钦,福州律协会长许明应邀参加观摩会议。

  省律协会长、复查委主任于宁杰与会讲话。他指出,惩戒工作要注重预防和警示,过程“宜长不宜短”,通过警示教育、执业风险提示、重点律所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警示广大律师,维护行业整体形象。惩戒工作要体现“严管”,“宜严不宜宽”。在投诉合理、事实清楚、规则明确的情况下,必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宜细不宜粗”,要体现对律师同行的关爱。他强调,要从行业管理的角度,用行业发展的眼光看待惩戒工作,做到全省律师行业惩戒工作“一盘棋”。省、市律协要多交流、多沟通,各地市律协要做到同类案件处理结果相对一致;在事实认定清楚、适用规则正确的前提下,尊重地市律协的处理决定;要规范管辖、受理、立案、调查、听证和决定等环节,做好与行政处罚、可能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有机衔接。
    省律协副会长、惩戒委主任林雁总结讲话。他表示本次会议筹备充分,委员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会议质量较高。他要求委员们要继续做好规则和制度的完善工作。他希望,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加强省、市律协惩戒委沟通、协作,坚持惩戒与预防、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所规范管理,维护我省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省律协副会长、惩戒委主任林雁,惩戒委副主任林鼎斌、温长煌、李海分别主持会议各环节。省律协惩戒委和复查委委员,各设区市律协分管副会长、惩戒委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省律协秘书长刘瑞兰,监事陈平生、夏朝晖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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