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财富热点”
日期:2011-09-28
作者:徐汇区律工委
阅读:6,551次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物质条件逐渐地成为婚姻中的不可或缺重要条件,现如今离婚率高居不下的客观现实,往往使财产成为婚姻纠纷的争议焦点,今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说是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又有人说严重侵害了女方的权益。新婚姻法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9
月8日
下午,徐汇律师之家特邀谭芳律师作为主持人,以对话的方式与贾明军、吴卫义和方洁三位主讲嘉宾一同探讨了这一时下最新、最火热的话题——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解读。
贾明军律师站在专业的角度,解读了司法解释三第四、五、七条内容;吴卫义律师着重就民众和媒体关注的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从六个方面来解读。方洁律师主要从目前舆论及老百姓的认识角度来谈谈该解释的第十条,她认为司法解释三从第十条的内容来看,既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公平原则。
谭芳律师解读了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这一条主要是关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能否适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同时她认为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推动我们的立法,才能让婚姻法更能合理、全面地保护到各方的权益,更加体现出它的公平公正。
在接着的互动中,部分律师就夫妻婚内借款的诉讼时效问题、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具体案例、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展开提问及互动,四位律师均给予了详细的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