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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学习“十八届四中精神”

    日期:2014-11-19     作者:长宁区律工委    阅读:2,620次

1112日下午,长宁区人民政府法制办、长宁区司法局在凝聚力工程博物馆会议室举办长宁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学习会,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律公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区司法局党委书记李世樑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做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体会”主题报告。

长宁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于20118月正式成立,首届法律顾问团由区内20名资深律师组成。三年以来,根据法律顾问团工作职责要求,各位顾问律师在协助区政府依法行政、参与重大经济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当好参谋,推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区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在全区营造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区的良好氛围,区政府有关部门及部分街道积极对接区司法局,推进本部门内的法律顾问工作,相继聘请了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二是做好助手,协助处理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或指派,以区法律顾问团成员为代表的长宁律师积极参与处置区内突发公共事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为政府有关部门正确决策作出积极贡献。2011年,律师曾协助各相关部门妥善解决了仙霞街道古宋小区阳台坠落致人死亡事故一事。曹新平副区长专门作出批示对律师工作予以肯定。三是聚焦民生,参与政府社会管理。以顾问团为代表的长宁律师,发挥作为社会组织的专业力量,积极投身到我区各项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去,受到了各方肯定与好评。顾问团律师积极参与区政府老旧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及区内地块的动拆迁征收补偿工作。区委政法委书记钟晓咏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对长宁律师参与旧区改造作出的成绩予以肯定表扬。四是促进稳定,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工作。顾问团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不忘践行社会责任,参与维护社会稳定。顾问团律师积极长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围绕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三年以来的成绩及会议学习内容,区司法局党委书记李世樑对顾问团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机制、项目上均由提升空间,要梳理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聘请法律顾问的现状及今后的需求,结合今天的学习考虑更深入开展下一步工作;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团要着重在区政府工作难点、亮点、重点上发挥作用,参与政府项目、国企改革、中小企业发展等项目的法律事务;三是要更多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影响,做好宣传工作,做到成果宣传和作用宣传想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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