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局系统首批公职律师颁证仪式在局机关820会议室举行。副局长陶京宣读《市司法局关于准予徐红斌等担任公职律师的通知》(沪司[2014]107号),局党委书记宫红军为局系统首批8名公职律师颁发证书并发表讲话。
局党委书记宫红军在讲话中指出,区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是推进我区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纠纷的有效方式,也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的必要途径。他希望,首批公职律师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发挥好精通业务、熟悉法律的特点与优势,为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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