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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发出《关于规范我省律师从事合同见证业务的通知》

    日期:2003-06-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15,356次
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全省正对律师行业从事合法见证业务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表示,如发现有律师见证涉及参与诈骗活动绝不姑息,将配合与支持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黄武解释说,近期,省司法厅在处理群众来访来信中发现,少数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在从事合同见证业务时,未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有关规定,存在严重的工作过失,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个别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诸如工程承包合同、代养(加工证)回购合同、墓地认购、权益卡、会员卡认购合同等以合法形式为掩护、实质在于诈骗百姓钱财的非法活动办理见证,助纣为虐,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影响到我省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的见证行为,维护我省律师队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专业形象,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规范我省律师从事合同见证业务的通知》,要求全省律师行业必须遵守相关七项规定,如违反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给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并及时予以通报,对涉及参与诈骗活动的,将配合与支持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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