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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司法局公律科七、八、九月工作小结

    日期:2008-09-24     作者:律公科    阅读:5,353次

 杨浦区司法局公律科九月工作小结
1、9月4日 ,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筹备会议。
2、继续抓好区优秀青年律师评比活动,九月完成了各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的申报工作。经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推荐,现已初步确定19名律师为优秀青年律师候选人。
3、继续抓好合作所转制工作。截止9月底,尚佳律师事务所已成功转制,尚伟律师事务所正在转制中。
4、探索律师事务所参与社区信访代理。杨浦区司法局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指导尚佳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延吉社区信访维稳工作,通过律师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反映问题,依法处理信访矛盾,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5、9月11日 下午,召开上海市律师协会杨浦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
6、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落实区政府有关做好《纲要》实施细化工作指示要求,编制我区实施《纲要》具体行动方案, 9月,向杨浦区知识产权保护常设联席会议报送了“区司法局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行动方案”。

杨浦区司法局公律科八月工作小结
1、8月1-2日,在青浦区凯博休闲农庄召开年中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唐明祥主持,先后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周志宇作“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动员,区司法局副局长唐明祥作“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布置”,区司法局副局长王美凤布置“2008年行风建设工作”。汉之、尚佳和商惠等律师事务所主任交流了工作经验。最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祺伟讲话。8月2日上午会议讨论了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议题。
2、结合开展新所规范化工作检查,开展夏季慰问活动,局领导慰问了各律师事务所。
3、筹备召开区法律顾问团会议准备工作会议。
4、开展了杨浦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初评工作。
5、与区知识产权局商议筹备建立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8月19日 ,区知识产权局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上,我局联络员交流了“区司法局贯彻实施《纲要》中相关内容的设想和思路”。
6、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做好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改制事务所的服务工作。目前,尚佳所已经转制为合伙所。
7、8月22日 ,市政府郑张根、邵军前来调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区司法局副局长唐明祥、法律顾问团成员厉明、廖佩娟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介绍了法律顾问团工作。
8、建立了上海市杨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9、组织完成2009年上海律师“春晚”节目报送工作。
10、8月27日 ,区政府召开的第72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区司法局关于重新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意见的汇报,并强调要扩大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服务面,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特长,注重案例总结,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杨浦区司法局公律科七月工作小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做好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改制事务所的服务工作。目前,已有尚佳所申请转制。
二、开展杨浦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目前,已与团区委、区青联联合制订了“开展杨浦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通知”发至律师事务所。
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做好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共查处投诉9件,同比增加5件。其中市局移送4件,本局直接受理5件。主要投诉律师虚假承诺、收费不规范、服务不尽职等问题,并要求律师全额或部分退费。在我们调查中绝大部分的投诉内容不真实,但同时又发现我们有的律师事务所存在收费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有的律师向当事人拍胸脯承诺,还有个别律师办案业务不精导致失误等。针对这些现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投诉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投诉的接待工作。从规范投诉工作入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切实维护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投诉的调研工作。认真分析个别律师投诉多的原因,特别是误解引起的投诉,及时告知律师,预防不必要的投诉重复发生。四是做好投诉的善后问题。处理完投诉后,当事人个人仍有矛盾纠纷激化的,及时帮助联系有关街道司法科或信访办公室调处,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四、根据区知识产权局要求和建议,拟写了律师在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相关内容的设想和思路,并与区知识产权局联系筹备建立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五、与团委、区青联商议筹备建立青联青年企业家联宜会青年律师工作组和青年律师沙龙。
六、召开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会议,会上,竟业所作了律师事务所工作规范的交流,律公科对10家新所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发了有关材料和cd资料.
七、筹备召开年中工作法律服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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