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上午,为落实大成律师事务所与台湾中华工商企业家联合协会签订的战略协议,“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华工商联(台湾)两岸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在上海分所揭牌。
受两岸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王忠德先生的委托,两岸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大成高级合伙人王光明律师主持了揭牌仪式。两岸法律服务中心执行长、中华工商联秘书长樊家和先生与大成高级合伙人吉剑青律师、王汉齐律师、刘逸星律师、陈奋飞律师和合伙人李影影律师等出席了简单而隆重的揭牌仪式。长宁区司法局、上海东亚研究所、上海市工商联、浦东张江功能区等单位的领导到场致辞祝贺,对“两岸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今后的运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与会者均表示,在两岸实现大三通、经贸关系更为紧密、台湾逐渐开放大陆投资的新形势下,“两岸法律服务中心”应运而生,正当其时,将有力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和法律交流与合作,达成良好的社会效应。文汇报、中新社、第一财经及海峡之声等媒体对中心的挂牌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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