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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以案说法授你讨薪“法”宝

    日期:2009-01-19     作者:淦丹丹、陶琪    阅读:3,208次
  核心提示

非法挂靠、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代领代发工资都是影响农民工工资遭拖欠的因素。加之今年的经济环境,农民工讨薪之路实为艰难。

开展了近半个月的讨薪行动后,即日起,本报将联合刚成立不到1个月的南昌市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办公室和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总结讨薪经验,并诚邀农民工兄弟参加本报与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开展的普法讲座,帮助农民工掌握用于维权的法律武器,有意者可通过本报热线0791-6847315或者拨打0791-6800148报名参加。

农民工手上拿着的字条就是他们惟一的凭证

案例1 用工单位不详未签合同讨薪难

南昌进贤县的农民工陈某和工友为南昌一楼盘做了部分水电安装工程,但最初并未与承建公司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为每天80元。2008年春节后,承建公司总是不能按时发放工资,有时只发放一些生活费。找负责人讨要工资,一再被告知要等。2008年12月底,工程全部完工了,此时被拖欠的工资达到22570元,但负责人却说因工程不合格要扣除工资。

记者调查后发现,所谓的承建单位只不过是包工头打着某公司的旗号,而该单位根本未承建这一工程。由于他们之间未签订任何的合同,也无法证明是该单位用工,因此陈某最后都搞不清楚到底是在为谁工作。

解读: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王惠律师表示,从目前建筑领域来看,虽然严厉禁止包工头个人承包工程,但是包工头往往以挂靠的形式改头换面后承包工程。而农民工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服务的工地到底是哪个建筑公司承建的。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被挂靠的建筑公司应当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不能以工资已发给包工头为由而拒绝给农民工支付工资。

案例2 工程层层转包讨工资被踢“皮球”

2006年,农民工李先生代表几位工友,和某建筑工程公司的代表艾先生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结束后,李先生和工友们依据合同找到该建筑工程公司索取工程款,却被告知此事由具体经办人艾先生负责。

之后,艾先生以该工程项目是建筑工程公司发包,领钱须经公司许可为由,将李先生等人推至建筑公司负责人徐先生处。而徐先生则表示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下属一分公司,而分公司称钱款须由经办人艾先生出具相关证明,才能结清。李先生等人来回奔波两年多,还是未能全额领取自己应得的工程款。

解读:对此,王惠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劳动者的工资约定对象,应该是与其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在这起工资纠纷中,李先生与哪家单位签订的合同,就可以找哪家公司结算,索取报酬。

案例3 合同内容笼统维权难

2007年,农民工胡先生与某建筑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一工程,双方约定工程款单价为每平方米29元整。之后,胡先生与工友们完成了工程项目。当找到该工地负责人结算工程款时,却被告知工程款包括工资和材料费两个部分,而整体工程尚未竣工,材料费按约定须等竣工后统一结清。

由于在合同签订当初并未约定每平方米的工程款中的工资和材料费各为多少,而只是一个笼统的整价,胡先生的工程款一直未能结清。不得已之下,他自己垫付了工程的全部材料费,将发包方支付的部分工程款作为工资,补发给工人,尽管这样,他还是欠着工友们的部分血汗钱。

解读:王惠律师称,劳动者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农民工兄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签订过于简单的合同,本案中就是因为合同过于简单导致发生纠纷,加大了维权难度。

说法:“农民工自身应提高维权意识”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历来都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12月26日,南昌市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办公室成立。截至1月12日,他们共接待投诉举报80余起,涉及400余人、900多万元,并为210名农民工讨回欠薪380万元。

“因工期、工程质量、单价及结算面积产生的施工单位与包工头、小包工头与大包工头之间的纠纷和争议导致欠薪的案件增多。”南昌市劳动监察处副处长、清欠办的负责人邓长长分析道,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直接原因在于施工单位疏于对农民工的管理,包工头层层转包,对农民工不登记造册,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工资给包工头代发不造工资表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上。这些都导致施工单位往往束手无策,处于被动。

此外,农民工自身也应有维权意识。邓长长建议农民工在求职和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不要到证照不全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避免上当受骗;第二,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如工号牌、工作服、工资单、考勤表以及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关资料;第三,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合法渠道或法律途径解决,并注意法律规定的时效。

行动:本报邀农民工参加维权普法讲座

“我们不懂法,拖欠工资也没办法。”在本报讨薪行动中,许多农民工也向记者表达了学习法律知识的渴望。近日,本报将联合刚成立不到1个月的南昌市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办公室和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总结讨薪经验,并诚邀农民工兄弟参加本报与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开展的普法讲座。

“目前,正在邀请农民工朋友来听讲座,希望可以给他们带去实用的法律知识。”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将联合本报,于近期开设一堂普法讲座,由中心的王惠律师和欧阳承惟律师结合案例向农民工开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通过案例分析,教大家如何规避就业风险和保障合法权益等等。

同时,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也将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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