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收到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90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将34件代表议案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上述议案中包涵了5位律师人大代表提出的10个议案,分别是厉明律师的《建议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建议尽快制定<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条例>的议案》、《建议开展<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3个议案,朱洪超律师的《关于尽快制定<上海市行政程序规定>的议案》、《关于尽快制定<上海市金融监管条例>的议案》等2个议案,钱丽萍律师的《建议加快制定<上海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加快制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迅速制定<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条例>的议案》等3个议案,钱翊梁律师的《关于制定<上海市湿地保护条例>》议案,以及孙洪林律师的《修订<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40、41条》议案,这些议案将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这5位律师人大代表提出的10个议案被作为本届市人大会议的正式议案,说明了上海律师人大代表的参政能力与参政热情,今后,全体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继续努力,用自己专业的知识与敏锐的视角积极参政议政,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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